《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两项改革意见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0.09.2015  13:08
 

9月29日,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和《关于自治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会议要求,国企改革工作要严格遵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所设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自治区国企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会后,《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上报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