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构建和谐旅游氛围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旅游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打造鄂尔多斯旅游品牌,推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构建和谐旅游氛围。
一是注重宣传预防,增强消费意识。制定下发了详实的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积极部署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举办培训、3.15宣传等形式,积极 开展旅游者理性旅游消费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发布旅游消费提示信息,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意识,引导旅游者树立品质旅游、理性旅游的意识,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引导行业自律,延伸监管触角。针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监管责任大的突出问题,将部门监管目标与行业发展目标相统一,积极引导旅游市场主体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引导行业自律,实现行业诚信、守法,文明经营,营造诚信经营,和谐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综合监管。联合市旅游局、发改委、商务局等九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纪念品购物场所等旅游市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共检查大小旅游景区32处,农家乐12户,牧家乐19户,旅行社18户,旅游客运企业6户,星级酒店26户,接待旅游团餐饭店15户,旅游纪念品购物场所38户,联合检查组共 下达整改通知书57份。
四是突出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实效。重点加强对旅游主体资格,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的检查,加大力度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旅游服务公司3户、旅游景区6户、星级饭店1户、农牧家乐13户、旅行社11户,饭店宾馆、民族用品、纪念品等旅游相关的经营主体431户,对3户未按规定亮照经营的经营户进行了规范,清理临时摊点1户,规范柜台摊点10户,现场下达《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5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指导建议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摊点2户。 (尹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