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三措并举”传承和保护鄂伦春民族文化

15.03.2016  11:50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通过强化保护传承,加强对外宣传,依托产业发展有效推广“三措并举”传承和保护鄂伦春民族文化。

一是强化保护传承。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对鄂伦春传统文化的扶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鄂伦春文化保护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障鄂伦春族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加大培养鄂伦春语教学师资力量,鼓励使用鄂伦春语授课,充分尊重和保障鄂伦春族学生接受本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利。利用国际音标标注鄂伦春语,编撰《鄂伦春---汉双解词典》。用现代音像手段制作鄂伦春语言档案,作为博物馆的永久馆藏。开展鄂伦春民族人类学系列专题研究。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基础上,探索抢救鄂伦春民族文化的途径和方法,保护和传承鄂伦春民族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以多种艺术形式记录和宣传鄂伦春民俗文化,丰富文化作品,传承和发扬鄂伦春民俗文化。制作“鄂伦春手艺”“鄂伦春饮食文化”“鄂伦春狩猎文化”“鄂伦春萨满文化”等系列专题片。传承和弘扬鄂伦春说唱艺术等传统曲艺,鼓励以鄂伦春历史文化生活为主题的文学创作。继续举行《鄂伦春族舞蹈》、《鄂伦春族剪纸》、《勇敢的鄂伦春》等艺术作品在全国各地的巡展、巡演。

三是依托产业发展有效推广。以构建鄂伦春特色民俗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为主线,以推动文化与旅游、生态、金融、科技、体育融合发展为着力点,挖掘和整合特色文化资源,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拓展和延伸文化产业链,不断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创意主题,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新、文艺演出等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展示文化产业最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