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不断优化支出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为了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自治旗科学管理,依法理财,为2015年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国家助学金、寄宿生补助和教育“两免”政策,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重点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幼儿园和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二是积极落实社保政策。及时兑现城乡低保、社会保险、优抚对象、生活救助、残疾人事业和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社保提标扩面工作,落实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努力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政策。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成果,重点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参保扩面等支出的保障工作,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是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建设。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质量问题。
五是严格落实“三农”政策。继续贯彻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牧草良种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努力提高农猎民收入水平;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推进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及自治旗“十个样板村”工程,认真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农村猎区落后面貌,促进新农村新猎区加快发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土地治理、节水增粮行动和人畜饮水项目的深入实施,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饮水质量安全,持续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继续实施农村金融扶贫工程,以及贫困村扶持项目、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产业化扶贫、以工代赈等工程,努力改善特困人群生产生活条件。
六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围绕民族历史文化走出去战略,大力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支持文物征集和布展,加强基层文化室、村村通等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七是提高干部职工待遇水平。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提高1个百分点,配套比例达到11%;对城镇社区干部统一调标,全旗228名社区干部人均提高700元/月,对市政环卫工人补助提高300元/月,对林场职工补助提高200元/月。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