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年底前破除"以药补医"
12.10.2015 17:17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0月8日,记者在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会上获悉,2015年底前,我市要在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并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了解,破除“以药补医”是指参与改革试点的旗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收入,60%要通过理顺医疗价格、30%由政府增加投入、10%由医院挖潜节约等途径进行补偿,以确保群众医药费用不增加、公立医院良性发展。下一步的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将从规划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改革旗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设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科学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医师多点执业8个方面铺开,上下联动,凝聚合力,整体推进改革任务。
副市长张翔在讲话中指出,旗县级公立医院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做好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优化队伍结构,建立激励性分配机制;要建立新的药品采购机制,切断医药利益链;要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县域服务水平,改善医患关系,把这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据悉,当前通过试点医院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我市就医患者的次均门诊费用下降10.3%,患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试点医院诊疗人次有所提高,门诊急诊总人次同比增长21.3%,药品比由65%下降到40%以下,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各项指标结果均符合改革预期。(记者连冠华)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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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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