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召开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
达茂旗召开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达茂旗情况反馈会议
8月2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达茂旗情况反馈会议在达茂旗召开。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池月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2015年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代表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情况。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索耀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于2015年5月5日至6月10日,对包头市达茂旗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直属单位和苏木(乡镇)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综合报告了有关情况。
池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达茂旗委能够认真贯彻上级党委从严治党决策部署,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推进党建第一工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规定,注重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同时通过完善制度,加大了反腐力度。但巡视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的党员干部套取、贪污惠农惠牧资金,与民争利;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惩防体系不健全,廉政风险隐患突出。二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形式主义问题仍时有表现;仍然存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一些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不直面问题、不敢担当,乱作为、慢作为,懒政、躲政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旗直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观念淡薄。三是在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旗委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执纪监督能力偏弱,问责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四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违规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问题比较突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吃空饷”问题。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池月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两个责任”落实力度。二要进一步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抓作风建设的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惩处不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监督检查,把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根植于党员干部心中,使遵守党纪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池月强调,达茂旗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旗委要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索耀乐指出,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情况评价中肯,问题清楚,意见明确。达茂旗委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切实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举一反三,扎实整改。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查改,做到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不走过场。要加强统筹,相互促进。把整改落实情况与推动达茂旗各项工作相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起来,努力夺取全旗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新的胜利。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部分成员,包头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有关同志出席反馈会。达茂旗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旗纪委监察局、旗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