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司法局“1+4+X”模式 着力推进“中心”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盟基层治理法治化现场会和全盟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建立苏木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司法所,旗司法局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1+4+X”的工作模式,着力推进苏木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
“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由苏木镇党委、政府牵头,整合基层政法、社会服务管理资源成立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为目标的法律服务中心。
“1”是以司法所为平台。按照上级“做大做强基层司法所”的要求,通过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司法所建成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多维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服务窗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理的主要平台,充分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建立协助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心。
“4”是以综治办、派出所、草监所、国土所为主干。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把基层矛盾纠纷“重点”、“难点”领域调处工作汇集,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合力,形成“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从而解决目前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单打独斗的问题。
“X”是民政、计生、社会保障、妇联、团委等部门参与。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完善联动机制,使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从各部门分头处理变成高效透明的集中办理,把基层相关部门从被动接案处理变成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嘎查(社区),大事不出苏木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全旗社会稳定。
通过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联促、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服务管理联抓”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