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奈曼旗:新农合改革“大红包” 门诊10元住院100元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5日电(张云龙 侯显峰)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54岁的农民潘庆德从北京回到家乡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卫生院治疗颈椎病,做了微创手术,住了7天院,只花了100元。
潘庆德是奈曼旗新镇村农民,前些年一直有头疼的毛病,今年1月初,症状加重,他想查一下病根,于是去了北京。在那里,他被告知是颈椎病,做手术得花几万元,当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治不起,回家”。
潘庆德回家后听说,大沁他拉镇卫生院能治这病,而且旗里出了新政策,加入新农合的农民只需付100元,半信半疑的他来卫生院探听情况,结果让他喜出望外。潘庆德说,按以前的政策,在旗里看这病至少得花上万元,即使按新农合60%报销,自己还得花4000元。新政策出台后,这次治病花了5500元,而自己才出了100元。
让潘庆德受益的新政策,是奈曼旗2015年10月推出的新农合“10+100”支付补偿模式改革。“10”就是参合农民因病,在旗内新农合定点苏木乡镇卫生院门诊观察治疗的,每次只需自付10元,剩余合规医疗费用100%补偿,个人年度累计封顶300元(含自付部分)。“100”就是参合农民因病,在旗内新农合定点苏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每次住院只需自付100元,剩余合规医疗费用100%补偿,个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新农合8万元,大病保险12万元。
据奈曼旗副旗长陈静介绍,这一模式主要针对农民看病贵,到外地看病多而本地基层医疗机构病人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等状况。据测算,全旗新农合报销中,外地医院占比高达60%,基层卫生院仅占15%。但农民在外地大医院看病不仅报销比例低,而且费用偏高,给全旗的新农合资金统筹带来不小的压力。
陈静说,从短短3个月的实践看,支付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强烈的倒逼效应,达到了群众减少费用得实惠、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提高服务能力、合理分流病人促进分级诊疗落实、新农合资金安全且保障能力提高等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