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评论:依法追责彰显法治进步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无罪一年后,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当年参与办理此案的公检法系统27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受到处分。从对错案的坚决纠正,到对相关责任人的依法追责,表明了我区依法治区、执法为民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法治的进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我区在对呼格吉勒图案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的过程中,不护短、不遮掩,有责必究、有错必罚,既体现了法治精神,更表明从中央到地方,一道防范错案的制度防线正在不断被加固。
“法者,天下之公器”。社会之所以创建法律,是为了让社会有规可循,让所有乱作为者有所约束,而司法则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司法不公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社会公平正义有致命的破坏作用,这就是错案不能发生的理由。从这个角度来说,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工作,更加具有标志性意义。
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不仅还当事人一个正义,也给所有执法者敲响了警钟。“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每一个执法者要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我区把自我纠错的基因植入司法系统,让追责成为一道“铁的程序”,为执法人员划出一条实实在在的“高压线”,牢牢树立起法治的权威,这是依法治区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
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一些错案的背后,有着一定的客观原因和时代背景,但是不管怎么说,任何一起不公正的司法案件,都会动摇公众对法治的信仰。而对每一起错案的重审和追责,都将成为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的阶梯。呼格吉勒图案的依法处理,让我们看到了通达公正与法治的坦途,必将进一步教育和引导人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唤醒法治信仰。
公平正义,字字千钧,承载着广大群众的万千期盼。2014年年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2016年年初,我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这些都是我区法治建设的现实注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加快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进程中,我们更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公平正义照亮每一个个案,让法治精神渗透到每一个角落,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人。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