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政法思想 扎实开展“大学习 大讨论 大调研”活动

05.06.2018  20:4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大学习  大讨论  大调研”活动的通知》,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政法思想做出部署。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掀起“大学习”热潮。司法行政系统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座谈研讨、分级分类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确保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十五个坚持”和“八个指明”的精神实质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大培训”体系,每个班次安排1/3以上时间,原原本本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围绕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定位,开展“大讨论”活动。通过举办务虚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在培育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职责等方面,紧密结合实际,就如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治本安全观、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进等重点问题开展研讨,理清发展思路,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开展精准调研、深度调研、务实调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紧密结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紧密结合,找出找准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把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明确调研主题,深入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向厅党委提交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