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首次实现远程视频接访
“陈先生,你好。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053号接待员,坐在我旁边这位是056号接待员。首先,请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核实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今天15时,在北京市东交民巷甲27号楼,实现了一场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最高检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远在宿迁市的东南建设有限公司申诉案进行接访。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以来,最高检接待的首例远程视频申诉案件。
东南建设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后,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2014年6月11日,江苏省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东南建设公司不服该决定,向最高检申请监督。
《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最高检远程视频接访室共有两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其中一块显示有最高检两位接访检察官、江苏省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宿迁市检察院检察官及东南建设公司委托代理人。另外一块则实时显示案件相关信息及证据。
“在远程视频接访中,最高检接访检察官、江苏省检察院案件承办人、远在宿迁的申诉人三方实现即时交流。远程视频接访能达到与传统当面接访一样的沟通效果,对于属于最高检管辖的控告事项,经当事人申请,所在地省级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审查同意,就可以预约视频接访。”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厅长穆红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最高检近日出台远程视频接访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远程视频接访的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预约申请和接谈程序、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以及功能拓展和宣传引导等内容,进一步促进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截至目前,最高检已经与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全面联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这意味着各地群众今后可以足不出省向最高检进行控告、申诉。
根据办法,最高检将主要在两种情况下进行视频接访,包括控告申诉事项属于最高检管辖以及最高检在审查受理、立案、办理、释法说理、息诉化解、答复反馈、回访等工作中需要接谈控告人、申诉人。控告人、申诉人向最高检进行视频反映诉求,要事先根据便捷原则,向居住地或者原办案单位所在地基层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基层检察院不具备视频接访条件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
“最高检审查同意接受预约申请后,要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确定视频接访时间、接访部门、接访工作人员,并由接收控告人、申诉人预约申请的检察院通知当事人。控告人、申诉人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远程视频接访。多名控告人、申诉人反映同一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参加远程视频接访,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穆红玉介绍说。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50余个检察院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四级检察院联通。穆红玉表示,最高检鼓励各级检察院积极拓宽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应用范围,包括开展询问当事人、上下级会商案情、公开听证等工作。
“远程视频接访有利于群众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减轻劳累奔波之苦;有利于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接访、会商案情,共同研究解决群众诉求,促进问题就地解决,逐步实现从走访到视频来访、网上信访的模式转变。是检察机关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便民利民要求,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重要实践。”穆红玉说。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