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对4月份主要指标分盟市数据进行评估

18.05.2018  12:53

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近期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指标数据国家局反馈情况,5月15日,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召开了4月份数据质量评估会。

评估会由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东,副巡视员夏荣华、史润林参加。会上,局服务业处、工业处、投资处和贸易外经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先后汇报了本专业4月份全区及待审定的分盟市数据(除服务业处提交的为一季度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数据外),并就提交理由进行了解释说明。各位局领导及综合处、核算处的主要负责人对被评估数据及情况进行了询问并提出了评审意见。最后,潘志峰局长分别对各相关专业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她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地分析评价,确保数据经得起检验。

根据本次会议评估的结果,各相关专业将于近日向各盟市正式反馈4月份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