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包头市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情况

15.10.2015  19:54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环境保护部门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包头市环保部门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向污染宣战。对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以强有力的措施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对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的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查处。截止9月底,全市环保系统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件,其中;按日处罚12件、处罚金额472万元,查封扣押4件,移送拘留7件。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