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儿跟身份无关
最近有两个新闻很热乎,一个是一男子在上海飞纽约的航班上大闹机舱,被机长拒载,后又在被强制下机的过程中导致3名民警受伤。这位男子的身份是“兼职教授”,结局是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还被所属学院解除了聘用关系。另一个是一位老人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车被没收,致使其仅身穿裤头,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最后“裸奔”回家。这位老人的身份是“厅官”,结局是当地政府公开道歉,涉事城管中队深刻检讨,责任人停职检查。
这两则新闻之所以能在网络上和微信圈里被疯狂转载转发,引发广泛关注,与当事人的身份是脱不开关系的,而在很多新闻事件中,当事人的身份确实是能否引发广泛关注的关键点之一。试想一下,如果上述两则新闻中的当事人都是普通老百姓,还能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吗?答案虽然不是肯定的,但也必须画上一个问号。
笔者认为,在上述两个新闻事件中,当事人的身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做的什么或者想做什么?在机舱里闹事,影响飞机的正常起飞,不管这个人的身份是教授、广场舞大妈还是别的什么人,都必须接受惩处,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一个人在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试图去相关部门进行维权时,无论他的身份是厅官、富商还是普通人,相关部门都应该一视同仁,因为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力,不能因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我们在很多事情的认识、判断和处理上,应该就事论事,不能“看人下菜碟”。如果每次都“只认衣衫不认人”,不关注事实本身,不分析事实背后的深层问题,不仅会让人产生以社会职务身份认定代替公民身份来判断和处理问题的惯性,更容易导致因为身份带来的情绪化和阵营分裂甚至对立,既无助于提升人们认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更无助于推进法治进程,推动社会文明。
回到标题的那个问题,答案也许有很多,但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在法律面前,答案却只能有一个。不必死盯着机舱大闹事件当事人的“教授”身份,也无须刻意强调被城管抱走衣服的“裸奔”者的“厅官”身份,法律前面,人人平等,我们每个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也承担着法律规定的守法责任,这些跟身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李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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