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也不可“任性”
“只要能引来大项目,土地不是问题,想怎用就怎用,浪费一点也没什么!”这是西部一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领导近日在全县招商引资动员大员上的讲话。与其说这位领导的讲话流露出的是一种畸形发展理念,倒不如说是一种“任性”的表现。
近一段时间,人们常常将“任性”与钱、权联系在一起,诸如“有钱就是‘任性’”、“有权就会‘任性’”。仔细品味,作为老百姓的调侃和自嘲,本无可厚非,但掌权者拿此言当真,就得谨慎了。对于掌权者而言,断不可化公权为私器,随意挥霍,任意妄为,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意味着责任,也意味着限制、制约。正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大道至简,权力不可任性。”
有钱、有权不可“任性”,有山、有水、有地也不可“任性”。就拿土地来说,无论什么地区,什么时候,都应倍加珍惜这一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都应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资源或许要多一些,但这也是相对而言,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一些地方长期形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地吃地”的发展思维,总认为本地发展经济“只缺钱,不缺地”,土地多占多用一点没关系,甚至可以“任性”一些。如有的为争抢招商引资项目,随意减免地价甚至零地价供地;有的不从本地实际出发,乱上项目,盲目圈点土地;有的随意截留、克扣、挪用农民征地补偿款等等。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近日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违法用地总体呈上升态势,土地低效利用、闲置、浪费严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欠账,用地刚性需求大,另一方面就是这些地区领导法制意识淡薄,用地“任性”。有地“任性”,不仅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破坏了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而且会引发社会矛盾乃至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与形象。
有地不可“任性”,就要坚持依法用地。管好用好土地资源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绝不能以土地违法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做耕地红线的守卫者、社会公平的主持者、百姓利益的维护者。
有地不可“任性”,就要坚持集约用地。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更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好的经验、做法,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上下功夫,在内涵挖潜上做文章,努力找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之间的结合点和平衡点,走节约集约的可持续用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