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多方联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呼伦贝尔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超过总人口四分之一,他们将在未来十几年内走向社会,成为中流砥柱,他们的教育的问题是关系到地区发展的大问题。而未成年人教育的法治环境建设,又是关系到教育目的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所在。 在呼伦贝尔市依法治市进程中,市妇儿工委办与公、检、法、司、教育、媒体等部门齐抓共管,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草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经常性开展拐卖未成年人、胁迫未成年人行窃、乞讨等犯罪行为打击行动。多次集中网安、治安等部门,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各类娱乐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容留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二、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工作。 着重加强了法制副校长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全市共配备了370名法制副校长,建立了法制副校长信息库,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制宣传月、“青春自护·平安春节”自护教育活动,利用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微博发布与心理健康、维护合法权益、自护教育等相关内容500余条,有粉丝3140人。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案件874件。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的联系,通过播放“法律援助在行动”、“典型案例追踪报道”,利用《法制专线》栏目制作儿童及青少年法律援助专题等形式,来加强儿童及青少年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了解。利用“六一”儿童节、法制宣传月、《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一系列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专项活动,不断增强儿童及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我市编印《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法律进校园读本》等各类宣传资料,并向中小学生免费发放,基本解决了学生日常学法的教材问题;举办 “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舞台剧比赛活动;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法治主题征文比赛活动。
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制定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及记录封存制度》、《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办案程序》等,对侦查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讯问方式、讯问地点、采取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重点监督,使司法活动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章可循。实行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规定,附条件不起诉。成立由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办案组。通过“圆桌公诉”、“社区庭审”等办案形式,强化教育和感化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