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福悦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18年7月23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福悦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福悦达公司”)生产的HBT-20型甜菜苗移栽机、4T-2A型甜菜收获机,在企业自助归档申报备案时,提交的“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涉及有关归档参数数据与实际不符。
接到举报后,我局启动调查程序,组织人员通过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对该企业的相关产品参数进行核查核对,并约谈企业。现已查明,围场福悦达公司对其生产的HBT-20型甜菜苗移栽机、4T-2A型甜菜收获机2个产品提供失实信息,将没有推广鉴定证书的两款产品编制虚假信息申报补贴,性质恶劣,因发现及时,没有产品补贴销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9号)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福悦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为保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对取消之日前已进入补贴序列并录入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的非涉事型号产品,根据有关规定继续按程序可办理结算兑付补贴资金。
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福悦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行为,严格规范诚信经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我局反馈。请相关企业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