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力夫书记 李树林副校长共同为“现场教学基地”揭牌
6月28日,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在自治区司法厅正式建立“现场教学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司法厅党委书记毕力夫,内蒙古党校副校长、内蒙古行政学院副院长李树林参加仪式并讲话,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主持仪式,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德成参加。
毕力夫书记在致辞中指出,我们在这里举行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现场教学基地”揭牌仪式,是推进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一件大事。内蒙古党校能够把现场教学基地建在司法厅,是对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全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鼓舞和鞭策。司法厅与党校共同承担着推动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的重任,在司法厅成立“现场教学基地”,可以充分发挥党校教科研一体化新型智库作用,党校能够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把脉、出方,为内蒙古司法行政信息化持续走在前列注入动力。
毕力夫书记指出,“现场教学基地”的建立,是双方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聚焦大数据发展战略,聚力推进“七网”同建、“七业”同兴的一项重要举措,让信息化走进课堂,实现由接受式教学到现场体验式教学的转变,既丰富了学员的知识,拓展了学员的思维,也增强了自治区党校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促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和党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毕力夫书记就办好基地提出三点倡议。第一,要实现管理共商。建立一个共商机制,签订一个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定期召开协商会议,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第二,要实现基地共建。司法厅要进一步加大基地建设力度,以信息化促发展、保稳定,以信息化惠民生。党校要立足大数据发展前沿,多提合作意见,多谋发展良策,集思广益,深耕细作,让基地成为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之地、实验之地、友谊之地、成功之地。第三,要实现资源共享。司法厅将举全系统之力,集全系统之智,全力支持教学基地建设,希望教学基地开好头、起好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绩,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李树林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在内蒙古司法厅建立信息化“现场教学基地”是新形势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更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的需要。内蒙古司法厅统筹构建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省级平台,建、管、用一体配套,在监狱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交互共享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耳听千遍不如亲眼一见。通过组织学员到内蒙古司法厅进行现场教学,以真实的、多维的、生动的“活教材”,让学员“零距离”接触“互联网+司法为民”的法治建设信息化模式,提高学员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和领会。通过引导深入研究“互联网+司法为民”模式在我区法治建设中的应用,帮助学员构建“互联网+政务”新思维模式,使学员更加适应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李树林副校长代表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对内蒙古司法厅领导、工作人员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的辛勤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并就如何充分发挥现场教学基地的作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将实地考察与重点讲解结合起来,让看与学、行与思良好互动,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要建立健全现场教学基地规章制度,规范教学流程,完善质量评估机制,严肃教学纪律,不断加强教学基地的管理。
伴随着雄壮的音乐,毕力夫书记和李树林副校长共同为现场教学基地揭牌。全体学员现场聆听了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情况讲解,认为此次现场教学形式新颖、内容新颖,印象深刻,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并参观了法治内蒙古演播室和法律服务大厅。会前双方领导还就加强基地教学合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内蒙古党校教务处处长丁玉才、法学教研部主任李学军和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的老师以及党校第三十二期中青班全体学员参加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