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通过强化代表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3.12.2015 18:48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年来,杭锦旗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强化代表工作,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代表履职平台向基层延伸。按照“六有标准”(有牌子、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活动、有台账),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在抓好7个苏木镇管委会所在地“代表之家”建设的同时,将创建工作进一步向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延伸,创建“代表之家”26处,做到了“代表之家”全覆盖。
代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对代表每年参加人代会、提交议案建议、闭会期间参加集体学习、视察调研、走访联系选民、参与信访接待、开展扶贫帮困、为民办实事等进行跟踪记录,及时准确掌握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情况。出台了《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安排部分代表深入各自选区进行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向选民征求对自己履职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已组织48名代表开展述职评议。制定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主动深入基层和选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同时,以“代表之家”为载体,组织代表开展群众接访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出台了《向旗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暂行办法》。规定旗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情况、通过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等需向代表通报;旗人大常委会向代表通报情况的同时,就有关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出台了《组织代表“约见”旗直部门负责人暂行办法》。代表可围绕辖区内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急需解决或反映的问题提出“约见”有关旗直部门负责人的要求。(温智博)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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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5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