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十六家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自治区林业厅评为2016年度自治区级示范社

30.11.2016  12:05

林业厅政府网11月30日讯  近日,我盟科右前旗白辛努图克林果专业合作社等16家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自治区林业厅评定为区级示范社。此次自治区林业厅共评定出53家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我盟独占16家,数量位居全区前列。

近年来,我盟将发展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农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特色林下种植养殖等新型林业经营为主体,积极鼓励、引导农牧民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实践证明,合作社抱团发展的经营模式,极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有效带动了林农增收致富。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将会吸引更多的农牧民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