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中旗林业局加强监管确保涉农涉牧资金到位

09.06.2015  14:27
 

林业厅政府网6月9日讯  为确保支农惠牧政策真正惠及于民,旗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各项支农惠牧政策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腐败的滋生。

——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局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涉牧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林业系统各所属部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自纠的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涉农涉牧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农涉牧资金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惠农惠牧政策。为充分宣传上级有关涉农涉牧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局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张贴兑付通告、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补贴政策,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真正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政策清、情况明。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为了加强我旗支农惠牧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局对各项目资金的用途、拨付时间、拨付办法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并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对各项惠农惠牧资金分别专设账户,专人负责,坚持专款专用。

——严格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办事。在实施此项工作时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基层申报,部门审批,及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旗财政、农牧业等部门对补贴的群众及时公示、核对、复核、登记、建立档案,按照要求上报电子档案等相关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到位。局多次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实施的支农惠牧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查组深入各林场、站对支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有效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支农惠牧政策在旗的全面贯彻落实。

通过实施五项措施,局逐步形成了对支农惠牧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资金违规、违纪使用及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