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林业局简政放权全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5.11.2015  09:42

林业厅政府网11月25日讯  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审批办深入开展纪律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理念,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了审批效率,具体为:

一、简政放权,全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减、转、放”工作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将国家、自治区下放的涉及我局的5个事项,逐项对接到位,原有审批事项依法依规下放3项,对接5项,同时做好所留事项的梳理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真正达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办事模式,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在坚持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优质高效、集中办理、加强监督原则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窗口服务流程,按照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出件一站式流程,由审批办集中办理。

(一)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高办事效率,林业局通过内部整合切实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以往办理程序复杂,需要多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现在只要手续齐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审批办当日就能办结,大大简化了审批工作程序。

(二)加强内部管理,全力提高办事效率。市林业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办事规则;在审批工作运行上,审批办严格遵循“三集中”原则,强化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使行政审批权力的行使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坚决杜绝审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现象;强化激励制度,进驻中心人员除本职工作外,不再分担其他工作任务,保证窗口人员安心专研本职工作。

(三)审批服务事项完成情况

市林业局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有七项:1、建设工程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林地的审批;2、从相邻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省区引进林木良种的审批;3、在自治区外引进林木品种的审批;4、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5、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考察、科学研究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审批;6、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大青山自然保护区除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照片、登山等活动的审批;7、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截止到10月底,窗口审批办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许可服务事项41件,其中:木材运输证15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0件、征占林地办结16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无一起超时办结、违规办理和群众投诉,多次接受群众各类咨询服务,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