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标准化院将联合制定家政服务标准

30.10.2015  18:26

  10月27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孙俊青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就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类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计量院院长吕金华,标准化院长院贾双文陪同妇联一行人员参观了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大厅、物品编码中心等,并就标准化院的基本情况做了介绍。

  座谈会上,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就妇联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类服务规范标准》的前期工作做了说明。自治区妇联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推进我区家政服务业向规范化、职业化发展,由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家政服务服务指导中心牵头,联合有关单位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类服务规范标准》。该《标准》通过广泛征求家政服务企业意见建议,多次进行修改完善,现正式提交自治区标准化院。 

  孙俊青副主席就《标准》制定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由自治区妇联牵头,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及有关单位精心起草、多方论证,完成了《标准》制定的前期工作,请标准化院做最后的把关审定工作;二、《标准》的版本要灵活设计,实用好用,便于一线从业人员操作使用;三、专家审定过程中要充分吸纳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四、根据我区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需尽快推进《标准》出台,规范指导行业发展。 

  籍凤英总工程师代表标准化院表示全力支持此项工作,对提交的《标准》,将按照简化、优化、统一的原则进行认真把关、尽快审定。

  双方就《标准》的制定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下一步专家的选定、调研等后续工作达成共识。

  自治区标准化院朱隗明副院长、翟鹏程副院长、籍凤英总工程师、自治区家政服务指导中心莎娜副主任以及项目相关负责人同时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