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标准化院荣获区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9.09.2018  15:41


  9月28日,自治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暨经验交流会召开,内蒙古标准化院荣获区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会议展示了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总结交流了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并安排部署下一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区直机关党委、区直机关文明委相关负责人以及2018年表彰的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负责人,现场观摩了自治区发改委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其中9家单位分别对本单位文化和环境建设作了典型的经验交流发言。据了解,此次评选出16个区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和41个区直机关文明单位。



  近年来,内蒙古标准化院以党的建设为统揽,以建强班子、带好队伍、促进发展、保障安全为重点,坚持标准化工作延伸到哪里,文明创建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内涵丰富的标准化文化。全面提升标准供给质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纵深发展,开创了文明单位创建新局面,实现了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
  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内蒙古标准化院将以荣获区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力争再创新的辉煌。

(赵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