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的案件4033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规模逐步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有效提高,多元化监督格局基本形成。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范围、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了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快速发展。
肖玮说,针对行政诉讼申诉信访比例较高的现象,检察机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审查。2015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4599件,同比上升1.6%,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的案件403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8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63件,监督规模和力度不断加大。
据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指引、案例指导等多种方式,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办案标准、狠抓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特别是通过制定《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全面规范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2015年行政诉讼抗诉案件的原判改变率为57.8%,检察建议的采纳率接近90%。
“多元化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基本形成。”肖玮指出,针对行政诉讼“民告官”的特点,检察机关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和对诉讼全过程的监督,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有效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2015年针对行政诉讼的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既监督了依法审判和执行,也推动了依法行政。
据了解,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为契机,注重推进行政检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及时遴选、招录、引进人才。目前全国共有7个省级院、20余个市县院单独设立了行政检察部门,其他检察机关也设立了行政检察办案组织或专职人员,逐步实现行政检察工作与刑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