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法制办下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相关细则 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07.05.2018  12:4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关于“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赤政办发〔2018〕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旗政府决定,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17年和2018年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依法进行评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包括:各行政执法单位(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和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案卷的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