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工作大家谈丨李琪林:深耕主责主业 做实做强法律监督

18.04.2018  15:24

 

 

 

  在3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个方面新要求,这是引领人民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重要部署。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唯实求真抓落实,强化担当抓落实,持之以恒抓落实,奋力推进全区检察工作新发展、新跨越。

  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检察道路自信。“讲政治”是检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在迈入新时代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更加需要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始终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建立“读原文—谈认识—看行动—见成效”的学用评价机制,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重要要求,以及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重要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实际成效。三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地做宪法法律的维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公民权利的守护者。

  紧扣大局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顾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根脉所系。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保障“三个扎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办案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实体经济,适应全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对法律监督的新需求,重点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障,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用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保障“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以满洲里、二连浩特两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为依托,建立中蒙俄司法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加强对外司法合作交流,助力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突出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确保贫困群众真正享受扶贫政策红利。强化对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防止侵害农村牧区集体产权、侵犯农牧民利益。三要服务保障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发挥好首都“护城河”作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村霸”、宗族恶势力等犯罪,既打早打小,又打准打实,切实打出声威实效。强化民生检察工作,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枪涉爆、涉黄赌毒、涉盗抢骗等犯罪,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开展“千名检察官接访”“蒙文普法教材送基层”活动,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深耕主责主业,做实做强法律监督。“谋发展”的基本途径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把工作重心、时间精力、人员力量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上来,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强化审前主导、把关、过滤作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全面客观审查运用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庭审实质化,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有力指控犯罪,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了、立得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要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这一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的源头性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刑事监督格局,重点抓好纠防久押不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突出监督纠正冤错案件这一刑事申诉检察重要职能,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彰显司法权威。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变坐等办案、等米下锅的思维定式,健全完善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机制,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推动民行监督有效开展。三要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两大主轴,围绕民事、行政两大领域,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立足内蒙古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监督者、保护者的作用。树立“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理念,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做到尽职不越位,尽职不缺位。强化维护“双益”共同体意识,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意见,积极推进跨省区生态保护联盟建设,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自身建设过硬。“重自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要聚焦能力建设,以过硬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挑战。一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向潘志荣、郭建平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筑牢思想根基。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升各类检察人员履职能力,特别是防控风险、运用法律政策、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采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检察长要发挥“领头雁”作用,以自身的过硬带动班子的过硬,以班子的过硬带动队伍的过硬。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积极发挥支部书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加强队伍管理的坚强堡垒。以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努力让干警有组织的关怀,有“”的温暖。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务实管用”为目标,清理、修订、完善现有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确保检令、政令畅通。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勇于做深化改革的主动者,认真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司法办案提质增效、检察管理精准精细、服务群众文明周到为目标,打造实用、好用、管用的智慧检务平台,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三要打牢基层基础根基。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检察室+办案点+巡回办案车”的工作模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大对基层院政策倾斜和资源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基层困难,充实基层力量,增强基层战斗力,真正让基层成为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检察官能力的培养基地、检察官成长的锻造熔炉。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