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50强"评选结果揭晓

31.12.2015  11:32

 

检察日报社社长李雪慧为获奖代表颁奖。闫昭/摄 

 

 

检察日报社总编辑钱舫为获奖代表颁奖。闫昭/摄 

 

  正义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高鑫)由正义网主办的2015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30日下午在京举行。峰会上,“2015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50强评选”结果揭晓。

  正义网总裁覃匡龙介绍,在最高检新闻办指导下,正义网结合2011年以来开展政法新媒体评选的经验,充分考虑了现阶段检察新媒体发展现状,确立了导向性、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的评选原则,科学设计评选方案和评选指标体系。评选统计指标由影响力、活跃度、认可度、传播力、协同力等组成。

  本次评选活动分初评、复评、定评三个阶段。初评阶段,正义网从来自全国的400多个参选样本中评出排名靠前的95个;复评阶段,对95个参选样本开展网络投票,共收到有效网络投票点击1080余万次,得出每类排名靠前的12个新媒体样本;定评阶段,由高校专家学者等选出检察新媒体50强,以及优秀获奖单位39个。

  峰会上,检察日报社总编辑钱舫揭晓了最终的获奖名单。“全国十佳检察微博”获奖单位(按行政区划排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检察微信”获奖单位(按行政区划排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检察客户端”获奖单位(按行政区划排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检察自媒体” 获奖名单(按其作者单位行政区划排序):@法律读库(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赵志刚)、@平凡韩雪(作者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韩雪)、@天津贾岩(作者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工作人员贾岩)、@CU检说法(作者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栋)、@劳月(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岳耀勇)、@检道(作者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道讲)、@法律读品(作者为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陈锦)、@检察官阿明(作者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副处长袁明)、@潇海湘潮(作者为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周礼文)、@红土高原(作者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赵安金)。

  “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获奖名单(按作品首字母排序):《儿童如何预防性侵害》(出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湖北探索“互联网+检务”工作模式》(出品单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终极豪华Max版——检察职能大小事儿》等九部检察职能卡通动漫短片(出品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员“胖胖”的一天》(出品单位: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检察院)、《丽江蓝背后的七彩检徽》(出品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律师兄大战深检君之get十大新技能》(出品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你不知道的检察院》(出品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如果我不是检察官》(出品单位: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史上最简单粗暴的新民诉法解释①》(出品单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小轴说法·司法考试那些事儿》(出品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