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游牧检察官的“法眼”

05.12.2016  18:01

   

 

  在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乡,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满都拉检察室兼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潘志荣被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游牧检察官”。

   法眼”守护群众利益

  2015年8月,潘志荣在巡访中,接到那仁宝力格嘎查牧民们的实名举报,反映嘎查书记朝某擅自将集体草场转移到自己儿子名下,套取国家禁牧补贴款,还把草场用围栏围了起来,牲畜饮水的唯一水源也被围在里面,生产生活都受到极大的影响。

  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后,牧民群众表示要上访。潘志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立即请示并建议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调查。连续奔走五天,往返几百公里,走访了20多户牧民调查取证,潘志荣把问题查得水落石出。

  原来,嘎查书记朝某以第二轮草场承包时不慎遗漏部分牧民为由,伪造了机动草场遗漏问题处理意见和牧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将1800多亩机动草场转移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套取国家禁牧补贴款4万多元。

  2015年9月,该院依法对朝某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

  消息传开,那仁宝力格嘎查的牧民们奔走相告,欢呼雀跃。有位牧民紧紧握着老潘的手,眼睛里闪着泪,说:“你们就是我们老百姓的主心骨,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还是很公正的!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牧民们说,潘主任的好事就像天上星星,数也数不完。

   “法眼”维护公平正义

  2007年8月的一天,百灵庙镇一家批发部的老板老王正坐在店里,李某突然破门而入:他手里拿了一把长刀,两条腿上各绑了一把短刀,在挥舞着长刀把王老板吓跑后,抓起货架上的食物大吃大喝起来。

  王老板报警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迅速赶来的公安民警抓了个现行。不久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任侦查监督科科长的潘志荣立即开展审查。

  潘志荣在讯问李某之后,却没有贸然同意批准逮捕的意见,而是进一步询问被害人和相关证人。“既然抢劫的地点选择在批发部,为什么目标不是钱财,而是拿起东西就吃?”潘志荣说,这样的作案行为不合常理,于是他怀疑李某可能患有精神性疾病。

  李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与潘志荣产生了分歧。因为在抓捕时,李某的精神并没有出现异常。

  为此,潘志荣没有放弃,他继续讯问李某,发现每次讯问时,李某存在“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在潘志荣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证明,李某逻辑思维差,有明显的被害妄想,属于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潘志荣最终对该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法眼”呵护美丽草原

  2014年,潘志荣接手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两位牧民私自在自家承包的150多亩草场上种了葵花和玉米。

  潘志荣赶到现场,看到大片草场被破坏,除了痛心,考虑更多的是用什么方法既能办好此案,又能给牧民上一堂普法课,提高牧民对草场的保护意识。

  在潘志荣的建议下,庭审现场被搬到案发地。在检察院的协调下,一个有30多名牧民代表、人大代表参加旁听的“草原法庭”开庭了。这在草原上还是头一回。消息传开,十里八乡的牧民们骑着马、开着车赶到现场旁听。

  庭审结束后,牧民们围着潘志荣问这问那。潘志荣和牧民们围坐在草地上,用蒙语又为大家把这个案子里里外外讲了个透。“从来没见过庭审是什么样,从来没听过检察官这样说案讲法。这回知道了,可不敢随意破坏草场,那可是犯法的。”牧民们说。

  冬季的草原,进入农闲时节,一些农牧民开始猫冬。而潘志荣却更加忙碌:从城镇到乡村,从农区到牧区,从一个检察室再到另一个检察室,每天的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

  潘志荣说,农闲正是普法时。不论走到哪里,他的包里都装满普法手册、检察职能宣传册、警示教育手册等资料,走牧点进毡房、进村入户“串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