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内蒙古全区检察机关找准服务大局的发力点
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找准服务大局的发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护航作用,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在27日作的工作报告中说,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2939人,提起公诉29368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990人、不起诉501人。
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发挥预防、惩治和保护作用。坚决依法从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保证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平稳有序。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90件1655人,查处人数同比上升2.8%,创历年新高。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决定不批捕4133人,决定不起诉1291人;强化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24件,监督撤案284件,提出纠正意见1190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4件。对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1件,法院改判111件。
马永胜表示,要依法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多的获得感。全力抓好中央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审慎推进公益诉讼点,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的改革。目前,已对14起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了诉前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经程序;新选任的466名人民监督员已监督43起案件的办理。同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坚持“五个过硬”,大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报告指出,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要更加坚定地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更加努力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努力使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