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1710件 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07.11.2016  16:31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正义网讯(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案件线索298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曹建明说,发现线索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源头和基础。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中确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对线索的排查、评估和管理。最高检制定加强公益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业务部门之间线索移送机制。在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发现的2982件案件线索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22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7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8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0件。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68件  

  正义网讯(记者王治国 戴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诉前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主动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68件。

  曹建明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提起公益诉讼前,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通过督促行政机关或相关社会组织履行职责,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这不仅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至2016年9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1668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591件,有关行政机关回复意见1348件(尚未到一个月回复期的243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14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77件,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17件。

  云南省宣威市检察院在受理群众控告中发现,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5家采石场长期开山采石,破坏林木、植被、水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遂向市森林公安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处理违规开采行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宣威市政府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关停保护区内所有非法采石场的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对5家非法采石场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加大对保护区内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监管力度。

  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污染环境案中发现,刘铁山等12人非法开办电镀、酸洗加工作坊,并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土壤和水体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遂向有关社会组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关社会组织对该系列案件提起诉讼后,市检察院又指派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实现了原告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环境污染损失等诉讼请求。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2件  

  正义网讯(记者王治国 见习记者史兆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增强公益保护刚性,至2016年9月,已提起诉讼案件42件。

  曹建明表示,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诉讼,是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对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42件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28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2015年12月,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8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另有1件民事公益诉讼以调解方式结案,1件民事公益诉讼因其他适格主体参加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因行政机关在起诉后纠正了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这是法院判决的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中发现,县环保局未对扣押的电子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遂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县环保局回函称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际却转移至一油脂公司仓库。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县环保局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违法。福建省政府专门发文,称“该案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要求省环保厅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督察。

   最高检提出四项工作措施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正义网讯(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中心环节,也是试点工作成效最根本的检验。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健康中国、美丽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加大办案力度,为全面推行公益诉讼制度积累实践经验。

  据了解,最高检目前专门总结一年来试点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作出全面部署。在这次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中期报告中,曹建明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紧紧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领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为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巩固公益诉讼试点成效,最高检提出四项工作措施:

    ——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范围,继续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配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试点地区范围内,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督促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认真办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加大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深入摸排案件线索。 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主导,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公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移送工作,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 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探索采取公告的方式履行诉前程序,依法督促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必要时可以支持起诉;对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注意与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相衔接。规范诉前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和内容。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切实加大提起诉讼案件力度,为制度完善提供一定数量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样本”。 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切实整改、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逐案深入分析,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敢于啃硬骨头,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扩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益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