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大练兵深化专题教育活动

29.01.2015  11:09

      正义网呼和浩特1月28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黄彦兵)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立足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把查办职务犯罪大练兵活动确定为“自选动作”,从去年9月份开始,在全区层层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大练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专题教育活动与各项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

  自治区检察院马永胜检察长在全区检察机关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上指出,要立足全区检察工作实际,把查办职务犯罪大练兵活动同“3+1”专项活动复查工作和抽样评估工作作为专题教育活动的“自选动作”,通过认真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专题教育活动健康高效开展。

  以提高自侦队伍专业化水平为目标,以增强侦查实战能力为核心,自治区院部署和组织开展了以“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办案规范、提高业务素能”为主题的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大练兵活动。各级院认真落实、积极部署,全面掀起大练兵活动高潮。包头市院及时部署开展了本院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期限最长的一次集中业务培训,明确提出四个确保和一个扩大,即:确保培训内容、组织纪律、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和扩大影响力,精心组织编辑近百篇学习资料,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参训人数,扩大受训覆盖范围,受训干警达200人。

  自治区检察院依托区内外检察教育培训资源,在吉林省检察官学院、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分别举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审讯突破、侦查信息化应用等两期4个培训班,对全区各分市院、基层院部分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反渎局长、业务骨干等400多人进行了培训。邀请全国检察业务知名专家、客座教授、测谎专家,知名律师等授课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教师讲授与学员提问解答等互动方式进行,解决干警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围绕如何提高“镜头下”讯问能力,运用侦查信息化服务办案,组织指挥查办大要案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培训学习,更新了知识、拓展了视野,极大地调动了学员积极性,促进了实战技能提升。部分检察院在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还积极自行组织培训,备战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实战演练。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分别举办了以强化侦查技能为主题的培训班,邀请高检院等专家作专题授课,全面提升侦查信息化工作水平以及服务职务犯罪侦查,增强大要案件一线指挥、审讯突破和笔录制作等方面的能力。

  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大练兵活动与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相结合,采取办案与练兵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方式,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与练兵活动任务融为一体,把练兵场所前移到办案第一线,开展“练中学、学中练”。抽调办案,跟案学习。自治区检察院、分市检察院自侦部门在办理重大案件过程中,选调下级院自侦业务骨干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协助办案,使下级院干警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办案中得到提高。办案指导。上级院向下级院派出侦查骨干,对办案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下级院干警掌握和熟练运用各项侦查技能。观摩审讯。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观摩侦查骨干、审讯能手的讯问过程,并在审讯完毕后与审讯人员进行交流研讨。旁听庭审。法院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组织案件承办人和其他侦查人员到场旁听,发现侦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提高获取、固定证据的能力。模拟实战演练。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作用,以“一对一”形式,发挥老干警的传帮带作用,新老干警互帮互查,不定期考察和评比,使大练兵活动成效转化为执法办案的能力。开展案例研讨。总结评析已作判决的疑难复杂案例,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案件质量。

  通过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大练兵活动,积极打造和培养适应新时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人才,为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59件1610人,同比上升11.9%和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