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举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专题讲座
1月9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专题讲座,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作辅导授课,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建平主持讲座,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学习辅导。
简小文紧密结合司法实践,从检察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本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及其带来的挑战等四个方面,作了一场系统全面、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的专题辅导。讲座全面梳理了大陆、英美两大法系检察制度的沿革与特点,阐释了御史制度、清末检察制度以及前苏联检察制度,作为文化元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初创与波折、中断、重建与发展、进入新时期等四个不同历史时期,系统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检察制度确立与发展的坎坷历程,特别是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围绕检察权的主要内容、行使原则、行使主体、行使方式、人员组成等一系列问题,深入解读了本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背景、重点内容,同时结合自身学习领会和工作实践,简述了法律修改带来的挑战和课题。参会人员普遍感到讲座内容丰富、深入全面,听后受益匪浅、颇受启发,对于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进一步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举办辅导讲座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推动“检察官教检察官”要求的具体实践。
李建平主持讲座时指出,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根本。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再次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治区检察机关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自觉抓好“两法”学习,带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要将“两法”内容纳入2019年度本级办班培训安排统筹考虑,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和政工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发挥好带动示范作用。要注重用好“检答网”,发挥好“检答网”的检察业务咨询答疑、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要做到学以致用,结合检察组织管理和监督办案工作,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加深理解,把学习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认同、更新执法理念、提升能力素质、正确履行职责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