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15.06.2017  13:12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为全区检察工作与“一带一路”建设同频共振,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同行提供了指引。

  意见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保障水平。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依法打击与严厉打击相结合,有效打击防范各类破坏、危害、阻碍“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刑事犯罪,完善重大项目、重点区域服务保障措施,切实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对“一带一路”中的重大项目在提交立项报告的同时提交腐败犯罪风险防控报告,明确腐败犯罪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预防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进一步加大预防企业行贿犯罪工作力度,严格依法适用国家对外贸易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具有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等职能的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犯罪的风险防控,切断行贿、受贿犯罪链条。

  意见还指出,要着力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要强化投资和金融安全保障,维护诚实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应对“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情况下金融管理机制改革新情况和复杂性的研究,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利用金融产品、融资工具、支付方式实施的新型金融犯罪打击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要完善国际商贸合作保障措施,积极服务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正常国际贸易活动以及贸易主体人身、财产、经营安全等犯罪活动。加大对国际性会议、招商活动和经贸交流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支持和检察服务。要狠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要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积极与政府法治机构建立健全相互沟通协作机制、行政执法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同步介入调查机制、监督与预防并重机制等,探索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同时,要加强与法院、公安、环保、国土、林业、农业、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围绕“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环评审批、环境保护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稳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积极运用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内蒙古: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启动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内蒙古新闻网
内蒙古启动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
  5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获悉,Nmgcb.Com.Cn
内蒙古启动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
  5月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获悉,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