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顺利通过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
10.07.2017 19:59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提高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渔办[2017]16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决定对水产品质检机构开展2017年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重金属及贝类毒素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验证项目有: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包括氯霉素和硝基呋喃代谢物;水产品中重金属检测,镉的检测;贝类毒素检测,麻痹性贝类毒素检测。根据检测项目,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参加了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氯霉素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中心严格按照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进度安排进行验证报名、样品领取、样品检测,准时将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和相关谱图进行上报。2017年5月26日,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科质标函[2017]162号)通报,判定检测结果合格。至此,内蒙古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参加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氯霉素项目能力验证,顺利通过农业部渔业局组织的2017年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0.07.2017 19:59
内蒙古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黄河内蒙古段进行水质监测
自2006年起,农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7年第二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内农机鉴发[2017]19号
各有关单位:
农业厅
关于公布获得2017年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产品检测结果信息的通知
内农机鉴发[2017]20号
各有关单位:
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