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培训增实力 检验检测提质量 ——内蒙古质监局检验检测机构RB/T 214-2017标准培训班圆满收官

31.10.2018  17:03


  从2018年8月5日到10月30日,历时3个月,内蒙古质监局检验检测机构RB/T 214-2017标准培训班圆满收官。培训分别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7地开展,来自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资质认定工作人员及全区各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内审员近2000人参训。

  认证监管处哈斯巴根处长作动员讲话时指出:要不忘初心,传递信任。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初心就是传递信任。要牢记使命,服务发展。不断满足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所带来的检验检测服务需求,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吸收了国际标准最新内容,融合了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的特殊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和管理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替代正在执行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为过渡期,2019年全面实施。
  本次培训是内蒙古质监局服务企业、提高全区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参训人员范围覆盖特种设备,公安司法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机动车、食品药品、环境、煤质、疾病预防控制、水质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
  培训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了重点讲解,促进各检验检测机构更准确把握和理解标准有关内容,从而更好地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检验检测工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质量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内蒙古质监局将依据标准相关要求督促各机构按时完成质量体系转版,不断完善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认监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