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规范强化党内问责工作 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规范和强化党内问责工作,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保证。
通知指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回答了对谁问、谁来问、问什么、怎样问责等基本问题,鲜明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书记署名文章、中央通知和《条例》原文,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和内容、问责方式和程序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中央颁布《条例》,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各级检察机关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要把六种问责情形作为负面清单和必须坚守的底线;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检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严肃查处“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自身反腐败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通知要求,要强化督促检查,严肃开展问责。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检务督察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等工作,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检察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专项检查或检务督察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违法行使检察权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通知还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以问责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执行力建设,保证“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