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6.03.2017  01:03

   林业厅政府网3月15日讯  初春三月,全市即将进入春耕生产时段,野外生产性用火逐渐增多,且清明节祭祖高峰期即将到来,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森林公安局要求基层各局多措并举,结合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一是要在镇、村的人员密集点和山场周边的醒目地方悬挂横幅进行防火宣传;二是要在镇、村的人员密集点周边的森林派出所设立宣传橱窗,以本辖区内发生的典型失火案为题材进行宣传教育,警示广大村民群众提高防火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三是要在各地人员密集时段,组织民警通过宣传车巡回流动播音,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四是要在各级媒体进行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典型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五是要在车站、广场、圩镇、村屯、学校等人员密集地点,向广大社会群众、学生发放防火宣传单;六是要到各中小学给广大学生上防火知识宣传课,发动广大学生做好义务宣传员,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由学生向家长及亲朋好友宣传防火知识,特别提醒在当前农忙时段要按规定做好安全用火,以及在清明节拜山祭祖时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蜡烛、香火熄灭后才能撤离。

  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