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彰显生态安全屏障的魅力
林业厅政府网3月21日讯 没有生态安全,就没有生态屏障。在生态建设进程中,林业发展是前提,管理保护是关键,为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呼伦贝尔市地方林业肩负着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重任。餐风露宿播绿色,披星戴月护森林,全体务林人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猎政管理、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森林保险等项工作,维护了生态安全,彰显了生态安全屏障的魅力。
自2000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呼伦贝尔市林业局不断完善森林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度,切实提升森林管护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培育。在管理模式和管护方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全力推进森林资源管护“四化”,即:管理制度化、队伍专业化、管护科学化、设施标准化,确保工程质量,实现了“资源有人管、责任有落实、职工有收入、天保有成效”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宣传培育力度,各林业局每年均举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培训班,全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的新型护林人员队伍,为做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夯实理论基础。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层层签订天保工程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天保实施单位对天保工程区进行区划,将管护责任落实到管护区的每一个林班,每一个管护人员,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形成了“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互相监督,责任共担”的管理模式。在管理过程中运用“互联网+”林业模式,充分利用电脑、GPS、对讲机、照相机等对管护员进行有效的航迹考勤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和管护站房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管护设施标准化。
呼伦贝尔市作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火险区之一,承担的森林草原防火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5%以上。2000年以来,逐步健全防火机构,防火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建立专业扑火队108支、2560人,半专业扑火队132支、3480人,应急扑火队40、支3768人,群众扑火队223支、17265人。牢固树立“高度重视极端天气火源防控”和“早发现、快出动、投重兵、当日灭”的防扑火理念,力争实现“两个确保”、“两个降低”和“两个提高”(即:确保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降低人为火发生次数,降低森林草原火灾损失;提高火灾当日扑灭率,提高火灾案件查处率)。在火灾扑救模式上,由发生火灾后临时调集力量转变为以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应急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为辅相结合的扑救模式;在火灾扑救上,由单一人工扑火向水泵灭火、装甲车灭火和化学灭火转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下降到0.01‰以下。
2000年以来,全市防火责任部门和单位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层层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火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不断强化火源管控,严格入山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扎实开展武装“三清”工作,突出抓好边境地区、重点林区、重点牧区、重点地段和重点设施的防火隔离带建设。不断强化防火宣传,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等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户外视频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活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科学布控队伍,专业扑火队靠前布防,较好地发挥了防火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注重抓好地方专业扑火队和半专业扑火队伍与属地森林部队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消防队伍应急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不断强化项目建设,自2009年森林防火项目实施以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投资量逐年增加。林火监测手段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通讯瞭望覆盖面逐步扩大,扑火车辆、机具、装备数量明显增强,保障能力得到了提升,消防队伍建设已见成效,全市的防扑火综合防控能力不断增强。相继实施16个森林防火项目建设,规划投资19217.4万元。不断强化依法治火,完善防火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13项制度、办法和规定,加大防火工作的奖惩和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强化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火灾应急扑救和区域联防。在多年的防火工作中,相继开展了拳头-2012警地联合灭火作战演习、“百车千人万里行” “众志成城捍北疆、警民共铸中国梦”“警民融合、捍卫北疆”等多次保护生态屏障联合行动。创造性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火“五联”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规范了“一个指导意见”“一个规范”“五个办法”,“五联”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举办了中蒙边境地区“五联”机制灭火作战联合演练,出色完成中蒙双边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联防会晤工作,开创了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连续9年无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好成绩,切实维护了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着力加强资源监管,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力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做好林地变更调查,林地“一张图”更新和资源普查工作,严守林地和森林、沙区植被、湿地、物种四条生态红线,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林木采伐行政管理,对林木采伐指标施行双项控制。2015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为呼伦贝尔市实现美丽发展双赢、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夯实基础。全市各级森林公安相继开展了“猎鹰”“天网”“亮剑”“绿盾”等系列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涉林案件2234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2949人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亿元。全面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收回林地6876.66亩,有效遏制了国有林地的流失。全力保护和管理好全市489种脊椎动物、1600余种野生植物及117株珍稀古树名木,相继开展了“保护候鸟专项行动”“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及行业整顿行动”“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对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收购、运输、出售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已建立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18处,总面积达139万公顷,并成立了相应的科研教学基地。以湿地保护为主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0处,面积99.62万公顷,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8处,面积8.2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77%,远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呼伦贝尔市建有4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3个国家级标准站和2个自治区级中心测报点,建立固定标准地300余块,测报站点87处,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核心,辐射地方各级测报点,布局合理、主测对象齐全的监测预报网络体系。2000至2016年,共检疫苗木112012亩,产地检疫率99%;调运检疫种子4875公斤、苗木1827.4万株、木材2266500立方米、木屑432吨,复检种子885公斤、苗木283万株、木材10655立方米。防治作业方式已由手持式、背负式设备升级为机械化高射程设备以及地面防治和空中飞机联合防治的一体化防治,人工鸟巢招引、曲姬蜂等生物防治技术得到大力推广,杀虫灯、杀虫网、地箭等物理性防治取得显著成效。2000年至2016年期间,累计防治面积920.14万亩,其中仿生、物理、人工等无公害防治面积809.7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8%。“四率”指标均符合国家、自治区要求,实现了持续防灾、控灾、减灾的目标,切实肩负起保护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的使命。
森林保险工作稳步实施,理赔率逐年上升,已达到47%,参保公益林面积由2013年的3820.94万亩增至2016年的4530.76万亩,实现了呼伦贝尔市公益林保险全覆盖。获得理赔资金0.9亿元,目前已完成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资金5596万元,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面积150.31万亩,全部通过自治区核查验收。稳步推进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摸清森林总量和质量情况,为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信息支撑、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