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森防站依法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5.12.2014  12:51

近年来,内蒙古森工集团森防站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以减轻灾害损失、服务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责任,积极创新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突出科学防治,健全管理体系,完善政策法规,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把依法治林这一理念贯穿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过程,为依法防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森防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为适应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需要,提升技术人员防治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林管局森防站多次组织选送森检人员参加全国森防法律法规、技能学习。仅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举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长关键岗位培训和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培训这两次学习培训,就有近200人参加。期间聘请了国家林业局造林司专家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此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各基层森防站站长和业务骨干对《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以提高检疫执法的认知度。

          为使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严重性、提高森防人员的综合素质,他们今年在乌尔旗汉林业局举办了“‘中国梦,劳动美’中国技能大赛。来自全林区19个林业局及汗玛保护区管护局的60名选手参加比赛。大赛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森防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紧密结合。经过激烈角逐, 掌握优秀技术、技能的人才脱颖而出。

          二、加大森防宣传力度,为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社会化防治营造出良好氛围

          近年来,森防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森防工作在林业生产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也日益凸现出来。顺应这一要求,管局森防站加大了森防宣传力度,他们以宣传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建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生态林业,服务民生林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严防有害生物 建设美丽兴安”、“森防人与森防事” “寻找最美森林医生”等森防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森防文化,倡导“除害、敬业、厚德、求是”的“啄木鸟精神”,来自基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四名优秀森防工作者被评为全国最美森林医生。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极大的提高了全社会防治意识和法制意识,为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社会化防治营造出良好氛围。在今年全国森防宣传工作会议上,管局森防站被评为“全国森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三、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依法防治管理水平

        为把森防目标落到实处,林管局森防站与各基层森防站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四率”指标和森林病虫害主要控制指标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身上。为了便于操作和考核,对目标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下达指标任务,针对目标管理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年终对目标责任内容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和考核。认真核查季报和月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核情况记入年终考核档案并进行通报。

        在病虫情监测方面,他们以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护局测报站为主体,以林场、经营所、管护站测报点为基础,构建全民参与的立体监测预警体系。设立了专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逐步形成了专群结合的监测体系,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下达的林业的“四率”指标。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使森防工作有章可循,他们还制定了《森防站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四、严格检疫执法,控制源头,保证森林生态安全

        强化检疫管理,做好产地检疫工作,把疫情杜绝在源头是检疫工作的主要职责。随着经济社会进步,国际和地区间经贸频繁,危险性病虫传播趋势加剧,使检疫执法任务越来越重。林管局森防站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林木种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执法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他们依法定期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贯彻执行的基本情况,有关森林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林业行政案件的办理情况,森林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及使用情况,植物检疫证书管理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条文、规章及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公务时必须表明身份、出示有效证件。在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不得有滥用职权、乱收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