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青山家园,咋成了涉事三方都发怵的难题?
原标题:武川县青山家园,咋成了涉事三方都发怵的难题?
自家的房子被拆倒后,侯月英在外租房住了4年了。按照合同,她家应该在2013年2月搬进回迁房,然而时至今日她仍居无定所。由于开发商更改了最初的设计方案,她的2套住房被“挤”掉了,逾期交房的一年多时间,她没领到一分钱的补偿。像她这样的住户,一共有16户。青山家园是武川县旧城改造项目,采用的是政府主导、企业出资的模式,征拆与安置工作均由政府负责。旧城改造本是一件好事,然而青山家园项目却并不成功,更改设计规划、逾期交房不支付违约金、入住率过半的房屋还没有竣工验收、拆迁补偿标准争议问题等矛盾频现。计划于2011年底交付使用的青山大厦,至今还没有动工。一项惠民工程,却成了老百姓、政府和开发商都发怵的难题。
被“挤”掉的一层楼
自己的房子被拆4年多了,武川县可镇的侯月英一家仍在外租房住。按照跟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合同,2013年2月6日,她应该搬进回迁房。但是,直到2014年12月底,住户们才陆续领到钥匙。由于开发商更改了最初的设计规划,原本一层商铺、五层住宅的房子,变成了两层商铺、四层住宅。这样一来,在二楼有两套住宅的侯月英,和其他8户二楼的住户,没有了原位置的房子。
马俊英则是在青山家园1号楼有一间商铺。房子盖出来之后,原本是一楼的商铺,变成了二楼。规划的改变,让拥有12套一层商铺的7户回迁户,都变成了二层的商铺,而原来规划一层18间商铺,变成了一楼二楼共36间商铺。多增加出一层商铺,还意味着住宅减少了一层。这样的变化让居民难以接受,房屋建设过程中,居民们多次找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房子还是盖了出来。
木已成舟,与回迁户们签合同的武川县城镇建设搬迁改造指挥部协调,将原二楼的居民或调整楼层,或异地安置。侯月英的两套房子被调整到了楼上,她保留了一套,另一套则调配给别的住户。在此之前,侯月英花费3000多元在被调配的房子里安装了3扇房门,还按照统一规划花6000元加盖了一间阴台。房屋调整后,这些钱都打了水漂。更为甚者,在她手里的合同还没更改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就换了业主。
8月10日,记者来到武川县青山家园实地了解情况,记者看到,商铺上下两层,共36间。每间3米左右宽,进深则在18米开外。马俊英告诉记者,原本商铺后面是车库,现在整个被打通成了长长的走廊,这样的结构并不适合商用。对于房屋结构的改变,业主们和拆迁改造指挥部及开发商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7户12套商铺至今都没领到钥匙。
补偿标准之争
拆迁营业损失补偿及逾期过渡费和违约金问题,是另一个让回迁户们不满的问题。按照当时武川县城镇建设搬迁改造指挥部出台的一项《武川县青山家园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第八条规定,营业用房的补偿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证用途记载为营业用房的,实施‘征一还一’,可以选择折现计算。营业损失按回迁过渡期内房屋租金的2倍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无营业损失补偿。”
据在当地居住的多户居民介绍,房屋改造前,这片区域临街有一排五户的二层小楼,周边都是平房,临街的人们在正房居住,南房则用来做商店、理发店、修车、麻将馆等小买卖。拆迁之前,侯月英开了多年的小商店。而2008年马俊英则将自家的房子租给别人开修理铺,并签订了3年的租房合同。因为拆迁提前结束合约,马俊英还给了对方一些赔偿。
青山大厦和青山家园一号楼共回迁了16户、21套商用房。其中只有9户有过渡期间的营业损失补偿。这9户可以拿到营业损失补偿的人员名单中,有5户是相同面积和房屋性质,而补偿其中3户为45000元,另外两户则为13939元。截至2015年1月底逾期情况为26个月,每逾期一个月营业损失为:拿到45000元的是每月1250元,拿到13939元的是每月387元。
另外,按照补偿方案第13条回迁保障中,明确规定“被征收人选择回迁安置的,因征收部门的责任,过渡期限超过18个月的,从逾期之日起超过18个月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月双倍支付过渡费。”而事实上,青山家园的三栋楼房是在去年年底才陆续向业主交钥匙的,作为商业楼的青山大厦则到现在还没有动工,青山大厦的9户回迁户,更是不知道啥时候能搬进新房。截至目前,所有回迁户都没有拿到逾期的违约金和双倍过渡费。
规划有变赔偿不付
8月10日,负责青山家园征拆与安置工作的武川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志刚说:“青山家园是武川县的改造项目,是县里的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的征拆与安置工作均由政府部门负责。2010年,武川县各部门相继对该项目作出了批复。2011年初,征拆和安置工作全面铺开。征拆与安置工作基本顺利,个别拆迁户也于2012年年中依法征拆完毕。征拆时发生的18个月过渡费、营业损失均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的,对于沿街的商铺和平房住宅中存在实际营业的住户,都按照营业户补偿营业损失,并按照拆迁户的需求回迁商用房。”
按照李志刚的说法,18个月内的过渡费、营业损失均没有给予现金补偿,所有费用均在交房后统一结算,多退少补。李志刚坦言:“逾期的过渡费和营业损失不可能按照约定的双倍去补偿,只能执行原来的补偿标准,因为政府拿不出那么多钱。至于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也不可能执行约定的标准,武川县现在有1000多户存在这样的问题,政府哪能拿出那么多钱啊!”
回迁户指出征拆中出现现任和曾任县领导与其他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的现象,对此,李志刚没有回避:“回迁户中的确有3人是现任和曾任县领导,这3处商用房当初的确在这3人名下。但是补偿标准和数额都是按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的,不存在多给一说。当初在那个位置有5户人家房屋面积、房屋性质都一样。3位领导的房屋都租给别人做生意,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租金定的。另外两户人家是自己住,补偿标准就低一些。”
在武川县住建局记者拿到一份补偿方案,该规划图显示青山家园总建筑面积为18200平方米,其中住宅13468平方米、商业3056平方米、半地下室1184平方米、地上一层1188平方米。而在规划图上,1号楼标注为半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为商店、二至五层为住宅。
分管城镇规划的副局长李慧对此作出的解释是:青山家园1号楼一楼商用,二至六楼住宅是拆迁前的规划,拆迁工作结束后,发现以前的规划不切合实际,对以前的规划做了调整: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李慧说的地下一层,记者在现场没有看到,只是看到了一幢地上六层的建筑。
开发商难念的经
开发商董瑞林觉得,揽下青山家园项目自己是做了个赔本的买卖。2010年,呼和浩特市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房地产)由政府招商引资进来,承建青山大厦及青山家园工程。董瑞林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来到武川县。天府房地产开发公司看重的地域属于武川县的繁华地段,商业开发价值较大。作为附带条件,天府房地产还要开发建设青山家园一、二、三号楼。二号、三号楼为住宅楼,一号楼底层为18间商铺,二楼至六楼为住宅楼。按照政府与天府房地产的协议,政府负责拆迁,并与回迁户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回迁补偿及安置具体事项都由政府拆迁部门落实,天府房地产负责建设。
董瑞林告诉记者,拆迁之初,天府房地产认可补偿方案,但在后来的拆迁及回迁协议签订方面,则完全由武川县城镇建设搬迁改造指挥部定夺,天府房地产没有任何参与权。按照补偿方案相关规定,住宅产权事实形成经营用房的补偿条件为:“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用途记载为住宅用房,但实际用途为经营用房,且有两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纳税证明的,经营年限5年以上的,按1:1回迁商用房,经营年限5年以下2年以上的,按照1:0.8回迁商用房,经营年限2年以下的,或因为路网改造迎街且具备经营条件的房屋,如果购买商用房则可以享受同等面积按照3000元/平方米回购,超出部分按商用房市场销售价格结算。”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回迁户也占上了商用房,甚至存在一家占有两三套商用房的情况。青山家园一至三号楼共有140套房子,其中回迁户就占到了88户。一号楼原本有18套商用房,回迁户就占了12套。而还未开工建设的青山大厦,一楼的9套商用房全部被回迁户占据。而且,为了拆迁顺利,拆迁办给回迁户安置的都是二到四楼,留给他们的则都是不好出售的五楼、六楼。开发商没有任何话语权。
至于更改当初设计图纸的问题,董瑞林解释说,最初的规划是按照在平整土地上建设来设计的,可实际情况是一号楼建设地点东南与西北两个方向存在6米左右的高差,更改设计是因为依据地势重新做的调整。他认为造成矛盾的原因是因为政府当初在拆迁及回迁安置时,没有严格按照安置方案办事。而仍未开工建设的青山大厦,何时建设仍无答案。“回迁户的合同都是跟政府的拆迁办签的,按当初的约定我们作为开发商不跟回迁户直接对话。说是2012年年底建完房子,2012年七八月份拆迁工作还没做完呢,让我们怎么建房子?”董瑞林说。
解决之路太漫长
7月14日,武川县信访局签发的《信访简报》指出了青山家园回迁户信访问题的现状与未来:青山家园(含部分青山大厦)回迁户信访问题历时已久,前、现任分管县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曾多次接访并召开专题协调会均难以解决。其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董瑞林在刚开始施工时,就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图纸,导致拆迁安置图纸与现在实际建盖楼层不符,楼层互换、商业门脸更是混乱无序。业主们找不到自己的回迁位置,意见很大,双方争执不休、矛盾重重。县委、政府、住建局、信访局多次协调均难度很大。
武川县县委书记提出建议:先由政府回购“花香丽舍”部分楼层,异地安置回迁户,再找差价补偿。前几日,政府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此案并议定:采取政府回购、货币补偿的办法来解决此信访案件。但回迁户们坚决履行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合同回迁,不愿意异地安置,认为经济补偿价位太低,并要求提高补偿价位,尽快补偿过渡费和延期交付违约金。最后,因为各业主情况不一,诉求不同,暂时无法调解,县委书记云海要求,各业主各自报一份详尽的合理诉求材料,待下一步再做分析研究解决。
如今,马俊英仍带着自己打印的《关于占地补偿的请求意见》四处奔走,这份意见书明确表明他的诉求:“一.要求按合同59平方米原来的位置要商铺;二.要求商铺从拆迁到现在给予商业损失补偿。住宅房从2013年2月6日至现在给予双倍补偿过渡费和每月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住宅两套因开发商单方面改变房屋结构,本人不要房子请求货币补偿。”而就目前看来,他和有同样诉求的7户回迁户,并不好解决。而开工还遥遥无期的青山大厦的9户回迁户,更不知何时能入住,抑或何时能被政府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