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残疾人书法绘画工艺品展的通知

25.03.2015  18:53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 见》[国发〔2015〕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不断提高残疾人艺术创作水平和全面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展示残疾人艺术才华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举办全区残疾人书法、绘画、工艺品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残疾人书法、绘画、工艺品展览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自治区残联领导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艺术顾问和办公室,评委会成员、艺术顾问为区内外知名的书画家、工艺美术家。办公室由自治区残联宣文部有关人员组成。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聘请自治区书画家协会、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成员和知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负责本次汇展的评审工作,展出前由专家评审,确定参展作品。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活动

1、书画作品展:邀请部分参选者进行现场绘画表演。

2、手工艺(剪纸、手工编织、布艺、刺绣、插花等)作品展,邀请部分参选者进行现场展示。

(二)专题活动

开幕仪式:邀请自治区领导,著名书画家、残疾人知名人士剪彩。

三、参展规则

1、本次展览不向参展作品作者收取任何费用,免费向社会展出。

2、参展者必须是残疾人。参展作者均需填写参展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可复印使用),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二张。经各盟市残联审核后,随作品一并上报并报自治区残联。

3、以各盟市为单位参展,请各地残联做好本地的组织和选拔工作,给每位残疾人提供参展平台。

4、为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丰富展览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希望各参展单位与学校和监护人,积极提供残疾人在这次汇展作品创作中的感人故事和相关信息,以便组委会进行宣传。

5、经各盟市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入选的参展作品,由盟市残联登记造册,统一报送自治区残联,并办理规范的作品接交手续,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残疾类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或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邮编及联系电话;选送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并加盖选送单位印章。

四、参展作品要求

(一)书画作品

1、参赛作品要符合时代精神,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参展作品可以根据作者自己的爱好、兴趣任意选择其中的形式与风格。

2、作品内容以反映残疾人生活、学习和思想感情为主,展现残疾人时代风貌,讴歌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

3、绘画作品可分为油画、中国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种类。书法作品可分为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种类,形式不限。

4、绘画作品尺寸一般在80×60cm;毛笔书法以不超过六尺宣纸为宜;篆刻作品要求四方以上,印蜕贴在四尺三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二)手工艺作品

1、内容积极健康,题材不限。参展作品形式为剪纸、手工编织、布艺、刺绣、插花、沙画等,也可以根据作者自己的爱好、兴趣任意选择形式与风格。

2、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80×60cm。

五、汇展时间、地点及要求

1、初定于2015年8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具体要求

各盟市残联要做好组织协调,抽调人员组成汇展办公室,确保参赛作品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时间要求: 2015年5月底前将参赛作品报自治区残联宣文部。

八、评选与奖励

1、本次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将聘请各方面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优秀作品将刊登在《中国残疾人》、《内蒙古残联》等杂志和其他媒体上。

2、本次参展将按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

3、评选与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联 系 人:王贵  王佳

   联系方式:0471652711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