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6.05.2017  15:43

  近日,民政厅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2017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就全区民政系统2017年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加快推进全区民政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重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进度,尽快使《老龄法》“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的通知》,加强对代自治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厅发规范性文件和对外签订合同的审查,有效防止违法规范性文件出台,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执行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定,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建立起配套衔接、结构合理、有效管用的规范性文件体系。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步调整权责清单,《慈善法》出台后,民政部门增加了部分权责事项,要尽快拿出权责清单调整方案,报自治区政府批准。第二步细化权责清单,各执法处室依照权责清单,明确细化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四是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今年“双随机”监管方式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民政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制度,协助审查经济合同,就厅机关涉法事务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六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了规范重大行

  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结合我厅实际起草制定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

    七是适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从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依法办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等方面压实责任。

  八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全区民政系统“七五

  普法规划,利用好“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落实民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推动学法经常化,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全区第二批网络学法考试,并确保达到《2017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的参考率95%以上。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第一时间围绕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