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评审会在呼市召开

11.12.2015  12:08

6月9日,我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7)评审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政府办、自治区政府研究室,自治区民委、扶贫办、旅游局、经信委、文化厅,自治区社科院、农科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学者近20人参加了评审会。

副盟长于仁杰主持会议并就《规划纲要》编制的背景、目的作了说明。他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为加快我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实现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2014年兴安盟委(扩大)会议精神,我盟委托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编制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7)》。重点规划了2014-2017年的工作任务,同时对2020年主要目标做出了预期性展望。

会上,领导和专家在深入分析我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优势和发展前景基础上,从规划的内容结构、发展定位、总体思路、指导思想等方面提出了科学合理,很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阔了编制工作的思路,丰富了规划的内容。

于仁杰指出,纲要完善实施后,将会更全面科学地指导我盟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创建工作,将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实现地区经济加快增长,各族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要不断加强管理和创新,不断繁荣民族文化,将兴安盟建设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