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销毁726只报废公交车用CNG气瓶
18.12.2017 16:57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内蒙古锅检院协助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对公共交通总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的726只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CNG)进行了集中报废破坏性处理。
根据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使用期为10年,超过使用期限的气瓶均须按报废要求作破坏性处理。同时,不得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气瓶转卖给非法废品收购商和个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报废气瓶私自翻新,将报废瓶非法转移至外地和带上假检验标志继续充装使用。
在此次报废处理工作中,内蒙古锅检院派出了专业技术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程、条例,现场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核对超期气瓶,并采取切割的方式进行破坏性处理,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气瓶再次流入市场,有效保障了首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王鑫)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8.12.201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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