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气象灾害防御纳入2016年省防汛工作
17.03.2016 09:27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记者邓敏佳报道 3月14日,经江西省政府领导同意,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将纳入2016年全省防汛工作同检查、同部署,由省防办会同省气象局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治理整改,消除隐患。此次纳入全省防汛工作的检查部署工作内容分别是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部署情况和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旨在掌握各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据了解,此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江西省防汛工作同检查、同部署,是继2015年江西首次将防汛工作与防雷减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后,气象工作进一步融入地方防汛工作的又一项有力措施。
本文来源: 气象
17.03.2016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