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迈出新步伐
[ 导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我市也出台了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意见,安排部署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一年来,我市在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迈出新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我市也出台了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意见,安排部署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一年来,我市在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迈出新步伐。
建设法治呼和浩特,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基础靠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我市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在依托传统普法方式的同时,我市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去年4月开通了内蒙古首家盟市级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开辟了《与法同行》、《交警说交通》等法制宣传平台,在公园、广场、公交候车亭等公共场所设立法制宣传牌,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了40块视频平台,滚动播放各类法律法规,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感染力。2014年4月,呼和浩特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这也是我市开展普法工作28年来首次获此殊荣。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我市去年还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四个配套文件,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引导网络环境增强“正能量”;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努力做到文明执法。
与此同时,我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修审地方性法规草案两部、政府规章草案两件。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上个月,市委副书记、市长秦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还要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制定出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一年来,我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始终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提高了科学决策能力。不断完善资源市场配置机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67%,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健全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底价确定办法。严格规范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加强了全市重大资金和政府中长期债务管理。修订完善《呼和浩特市本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三公经费”预算单独审核、单独编制、单独批复的工作机制。并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行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网上信访,全市信访总量下降17%。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刑事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41.9%,其中,抢劫案件在前年同比下降49.9%的基础上再次下降19.4%;抢夺案件在前年同比下降48.7%的基础上再次下降58%;盗窃案下降47%,命案破案率100%,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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