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林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保体系”

21.03.2017  19:05

林业厅政府网3月21日讯  多年来,呼伦贝尔市地方林业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强力实施依法治林战略,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林业职责的基本要求和核心内容,着眼于干部职工和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坚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前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林业管理,完善执法体系,林业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提高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综合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滥占林地、乱捕滥猎、滥砍盗伐、违法运输木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林业执法责任制、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督。开展了“林业执法年活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一些列具有林业特点的活动。以建设法治林业为目标,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加强对林业干部职工法制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学法制度,通过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学习教育。

加强对广大涉林群众的普法宣传,以每年“3·12植树节”“4·16防火宣传日”“爱鸟周”“安全生产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世界环境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发挥“法治广场”“法治长廊”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设专题、专栏、专版,并以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挂图展览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适时开展千人签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送林法下乡等大型活动进行深入宣传,切实将林业法律法规向全社会普及。将依法治林作为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确保天然林资源的安全和稳步增长,强化林地管理依法监管,合法保护林权,加强林权林地管理,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有效监管,依法强化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规避法律风险。各林业局常年聘用法律顾问,在林业执法、合同签订、协议签署、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把好法律关口,提供行政决策法律支持。

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加大林业法制宣传力度,编发信息宣传稿件2325条(篇),在《中国绿色时报》《内蒙古林业》《内蒙古日报》《林海日报》《呼伦贝尔日报》等刊物发表223篇稿件。各级森林公安发表稿件881篇,较好地向外界展示了我市森林公安良好社会形象。积极举办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认真组织全市林业系统所属单位参加全国林业普法考试、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一系列普法宣传举措,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氛围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夯实、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了坚不可摧的“防火墙”和“安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