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法院系统启动执行年“反规避执行月”专项活动

26.05.2016  12:06

  从5月25日召开的锡林郭勒盟法院“反规避执行月”专项活动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从5月25日至6月25日,锡林郭勒盟各级法院根据锡盟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未结案件执行进度排期表》和标注台账,对执行积案以及2016年1—3月份新收的未结案件台账摸底数、标重点,并根据“四查”情况,将全部案件分为有财产简易案件、有财产疑难案件和无财产案件三类,分别统计建台账。

  在具体执行方面,对有财产简易案件,完成相关送达手续后,列入此次活动重点;对有财产疑难案件,对被执行人财产快速启动变现程序;对无财产案件,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的,全盟集中行动于6月6日至6月25日依法定程序拘留一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按中级法院要求统一行动,集中对未结案件中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予以拘留,情节严重的要利用公诉和自诉两种渠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各院院长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执行工作充分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长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坚决负起领导责任;各院要根据中院的总体安排,迅速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统一行动的各项准备,发挥好专项活动“指挥官”的角色;执行局长要带好队伍,冲锋陷阵,在个案上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专项活动各项要求落地有声、打出声威。各院要切实转变“以拘代执”的错误观念,以拘留为理由结案,拘留为手段,执结为目的,不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落在推动案件履行上。

[责任编辑 巴菊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