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
10月12日上午10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呼和浩特启动2017年全区“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玺宣布2017年全区“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格日勒图致辞,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鸿发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永强主持启动仪式。
据了解,自2011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每年10月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通过搭建多种传播交流平台,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在全国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用药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用药、共享健康”。旨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普及安全用药知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和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在启动仪式上格日勒图指出,药品安全关系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对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实施意见。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下联动、同心协力、履职尽责,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持续保持了全区药品安全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
格日勒图强调,在2016年国家总局对各省区市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中,我区排名全国第九,迈进了优秀地区的行列。近年来,通过食药监管系统的不懈努力,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用药意识不断增强,但从全区整体情况看,不少群众缺乏基本的药品安全常识和辨别假冒伪劣药品的能力,盲目轻信虚假宣传,既为假冒伪劣药品提供了市场,也为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在用药安全消费中仍存在许多误区,滥用抗生素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此,大力开展“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和十分必要。
活动期间,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将组织药学专家和执业药师等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志愿者开展安全用药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药店等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用药守护健康”现场用药咨询,整理家庭药箱等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安全用药知识、分辨用药误区、识别药品谣言,掌握安全用药技能,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新闻媒体合作制作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宣传片,并邀请相关专家做客直播间科学解读安全用药常识并解答公众安全用药问题。启动为期1个月的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在全区三级微信矩阵平台推送竞赛链接,动员全区各界参与有奖答题,为公众传播安全用药知识。同时举办药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研讨会。